招标的内容应该约定了资金额度,拆迁安置工程这两大项。
这个我们应该是能拿下来的,因为愿意拿出来40亿元现金放在政府指定账户长达至少半年的企业,应该是不多的。
签约之后就是按照合同约定垫付拆迁收储需要的资金,当然,利息最后也是归政府所有,我们什么都拿不到的。
第二次招标,就是刚才说的所有的包括安置房、拆迁收储后的土地等等所有配套建设的项目打包招标。
这第二次招标,我们也必须中标。
因为第二次招标的土地和新建才是项目最大的利润来源。
不然就没多少利润了。
第二次招标的价格必然高于第一次,两次拍卖的差价,会被政府拿走一部分,不管用什么名目,都会被拿走一部分的。
我们第一次中标,就一定会争取第二次,所以上面找人找托抬价是肯定的了,这个必须要接受。
第一次中标之后,签合同的时候提出收储资金的使用周期,也就是要求政府必须明确土地收储完成的时间节点。
不管他们需要多少流程和手续让被收回的土地具备出让条件,这个时间都不能太长。
不然垫付的几十个亿,光是利息都能让他们继续拖下去。
……
综上所述,整个项目最难的点并不是垫付资金的问题。
最难的点,在于让政府同意我们的方案,并且在后续的十多个小区拆迁改造的时候继续保持这个方案,我们也才能利用更大的资金体量占据先手的优势。
项目方案的优势在于,政府没花一分钱,不仅解决了项目的问题,还赚了一大笔差价和利息,这部分资金,是以千万为单位的。
我不认为政府会不动心,我认为需要关注的是,如何避免剩下的项目被地方企业成立联合体拿下来……
最后,需要补充的就是,咱们是刚来的企业,建议拆迁工作全部交给政府,我们作为企业不参与,也不过问。
只需要盯着收储时间点就可以了。
……”
陈少杰和霍志强两人并排坐着,一直在听但是始终没有开口询问过任何问题。
霍志年在上面发言的目的是为了统一思想,这是他做惯了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