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像是一只蠕动的虫子。
黎曼鲁斯没有再往地上多看一眼,一击己经足够,他挺棒朝另一个目标冲去。
混战中讲的是速度,谁的速度快,谁就能获得生存的机会。
那个男人似乎被突起的杀戮吓懵了,挺着的匕首一动不动,另一只手还保持着在脸上抹沙的动作。
黎曼鲁斯从起动到奔近对方只用了两三秒时间,快得像捕食中的猎豹。
这是轻装的好处,牺牲防御换取最大的速度。
结果没有任何悬念,木棒从男人的胸口搠入。
男人低下头看着胸前长出来的木棒,“哇”的一声长嚎,匕首没头没脑朝黎曼鲁斯剁去,另一只手抓住棒身想把它拔出来。
黎曼鲁斯脚底在沙上一蹬,闪身退到五码之外的安全距离。
他知道这人己经完了,让木棒留在体内,或许还能多挨上一段时间。
可男人并不知道,也不知从哪来的力量,一下就将木棒抽了出来,真是加速死亡的愚蠢行为,他还将手指插到伤口处,试图阻止血液的大量流失。
黎曼鲁斯冷冷的看着他,首到身躯仰天倒下。
自从第一次杀人后,他就再没有因为看到尸体而呕吐过,甚至还会从中得到一丝罪恶的快感。
沙漠又恢复了平静,两具尸体,对它来说实在是太渺小了。
黎曼鲁斯取回阔剑,再没多看那两人一眼,沙漠自然会将罪恶掩埋。
他们身上的物品可能会做有记号,带回城说不定会惹出乱子。